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涉嫌機要費貪污案,特偵組擬先行偵結(jié),追加起訴陳水扁,并并案給審理吳淑珍部分的臺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如此可讓法院就吳淑珍涉案部分審理停滯的情形“解套”;屆時,陳水扁在面對院、檢雙方“司法夾擊”下,壓力勢必大增。
報道說,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原本訂于昨天二度傳喚陳水扁說明,但因傳喚時間提前外泄,特偵組開會后決定取消庭訊,并緊急通知陳水扁改期。
今年八月十二日,特偵組首度傳喚陳水扁調(diào)查“國務機要費”案時,陳水扁向特偵組表示,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他有些機密事證并沒有向檢察官陳瑞仁提出。據(jù)了解,特偵組當時即要陳水扁于再次出庭時,提出當時來不及拿出的“有力”事證,供特偵組辦案參考。
據(jù)指出,特偵組會要求陳水扁針對一些問題發(fā)票,逐一說明,給予他答辯的機會。特偵組也已經(jīng)針對陳水扁當庭會提出所謂“機密事證”,作好必要因應措施。
特偵組調(diào)查“國務機要費”案遲未結(jié)案,是因當年扁珍共同以他人發(fā)票詐領(lǐng)“國務機要費”一千四百余萬元,金錢去向不明,懷疑流向海外,因此另行針對洗錢案進行偵辦,沒想到案情愈滾愈大。
但因扁珍家族海外賬戶相當多,遍及新加坡、瑞士、還在開曼群島、澤西島、模里西斯設(shè)立紙上公司,清查工作相當困難。且據(jù)外電報道根據(jù)新加坡刑事事務相互援助法令,司法協(xié)助需要幾個月時間。
特偵組基于海外洗錢調(diào)查、查帳工作耗費時日,而且“國務機要費”案在阿扁卸任迄今,偵辦時間已超過三個月,特偵組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不宜再拖延。因此特偵組日前開會研商后決定,為了不要延宕“國務機要費”案的調(diào)查、法院審理進度,擬先就“國務機要費”案起訴陳水扁。
特偵組將以追加起訴的方式,將“共犯”陳水扁并案給審理吳淑珍部分的臺北地院合議庭,一并審理扁珍。
另外,特偵組將自本周一起,再度針對扁珍海外資產(chǎn)洗錢案繼續(xù)傳喚證人說明。因此檢察官周士榆昨天特地到特偵組辦公室加班,匯整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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