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徐超徐文閣)香港藝人淫照事件已成為市民茶余飯后的言談之資,然而也有人看到事件所帶來的商機,準備借“名人效應”,將事件中人物名注冊成性用品品牌商標。
昨日,記者據報料線索,找到準備注冊“冠!、“阿嬌”商標的深圳市民李先生。李先生說,準備注冊商標一事,是受報紙報道有人借香港藝人淫照事件非法刻光碟出售賺錢啟發(fā),想出一個可以合法賺錢的方式,那就是注冊商標。選擇注冊“冠!、“阿嬌”商標,是因“文媛”、“思慧”兩個詞叫得不順口,遠不比“冠!、“阿嬌”兩個詞有影響力。另外,他還在考慮注冊“很傻”的商標。對于注冊商標后的用途,李先生說已經注意到事件所涉及的方面,肯定有從事性用品的商家愿意收買。但是否能申請成功,李先生說自己也無把握。
深圳市風格商標代理公司的張先生對記者說,對香港藝人名字諧音借用注冊商標早有案例,之前有文化用品“流得滑”商標,用于一種涂改液,“瀉停封”商標,用作一種止瀉藥商標,都是借用香港藝人名稱的諧音。注冊“冠希”、“阿嬌”這兩個詞的商標,并不是難事。如果之前沒有人成功申請過備案,春節(jié)后申請,獲得批準的可能性很大。
記者就商標申請事宜向深圳市工商局查詢。據了解,新商標法實施后,國家商標局和各地工商局不再辦理商標注冊相關事宜,申請人注冊商標有兩個途徑:一是申請人直接到國家商標局注冊大廳(在北京)辦理,二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申請。對于注冊“冠!、“阿嬌”兩個商標是否有可能,深圳市工商局值班人員請記者在春節(jié)假期結束后向商標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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