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饅頭的血案》剛出現(xiàn)不久,就和朋友認真地討論過,陳凱歌是否會去告胡戈。最后大家得出的一致結(jié)論是:如果他足夠聰明,就不該去告。但是,他一定會去告的,因為他是陳凱歌。
從陳氏夫婦之前“說《無極》不好者必摧之,連孕婦也不能放過”的一貫表現(xiàn)來看,他不告胡戈,就絕對不是陳凱歌。
果然,“人不能無恥到這種地步”的言論一出,引起驚天熱鬧,這句話注定要成為2006年最火的流行語。
相信陳凱歌對網(wǎng)絡文化了解實在不多,其實惡搞早就已經(jīng)是世界影視界乃至網(wǎng)絡上非常普遍的一種藝術方式,惡搞之中充滿了來自民間的智慧,甚至更加反映出民間的聲音。在美國,好的惡搞也會成為影視經(jīng)典,譬如《驚聲尖笑》系列,將各部恐怖片的情節(jié)重新解構成一個搞笑故事,其中體現(xiàn)出來的幽默和荒誕效果,遠遠大過一部正式的搞笑片。
只是,已經(jīng)是美籍華人的陳凱歌,怎么會對這樣的方式如此陌生乃至大動肝火?
突然又想起昨日本報中國新聞版上那則讓我這樣的八卦女子特別感興趣的頭條新聞。新聞指,臺灣駐港機構、光華新聞文化中心主任路平上月在《亞洲周刊》發(fā)表一篇老夫少妻并不浪漫的文章,觸怒了楊振寧夫婦。楊振寧夫婦在最新一期的《亞洲周刊》首次聯(lián)名撰文反駁,指路平咒罵他們,但他們是罵不倒的,要求路平反省和道歉。
路平卻堅持,現(xiàn)在不是文字獄時代,拒絕道歉。她的解釋在我看來,充滿了不卑不亢的智慧。她說,“真正的浪漫一定是反傳統(tǒng),要有勇氣承擔和傳統(tǒng)不同的信念。我想指出,可能是老先生沒有幽默感,很久沒有接觸觀點進步的文章,歡迎大家討論!
大人物是否就該有大肚量,這個當然不是絕對的。即使如楊振寧這位重量級的大人物,當別人說到他最忌諱的弱點時,也還是忍不住跳出來寫了一篇文字干巴巴、幼稚得如初中生水平的聲明,甚至要求對方反省和道歉?梢,盡管楊老先生早就在美國扎根多年,明顯還沒領悟到所謂言論自由的真諦。
因此,陳凱歌要怒告胡戈,也就不顯得突兀了。
一樣是大人物為難小人物,一樣是有美國國籍的華人,一樣面臨他人對自己認為最美好事物的顛覆行為,楊振寧要求專欄作者反省道歉事件和陳凱歌怒告“饅頭血案”作者事件突然有了異常相似之處。
因此,路平的解釋也可以通用一下:他們都沒有幽默感,他們很久沒有接觸觀點進步的事物。
有“中國最大的網(wǎng)絡社區(qū)”之稱的的天涯社區(qū)里,已經(jīng)有人發(fā)起了“萬眾簽名支持胡戈”的行動,當然,你可以看到,支持者一天比一天增多。
不曉得官司正式開始時,是否能夠湊齊萬人簽名?那是我等八卦小女子絕對期待的一個熱鬧場面。葉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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