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從市民政局獲悉,自2011年4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高齡老人生活津貼制度以來,至2013年1月1日,全市每月約有16.2萬名高齡老人享受這一福利,2012年我市共發(fā)放高齡津貼約1.1億元。
我市規(guī)定的高齡老人生活津貼最低標準為:80歲至89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歲至99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歲以上高齡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各縣(市)區(qū)可根據(jù)情況向上浮動,但不能低于最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