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持有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A1)、牽引車(A2)、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的司機,每年需到駕駛證核發(fā)地的交管部門辦理審驗業(yè)務。昨日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我市將從6月13日起實施上級公安部門作出的這一最新規(guī)定。
據悉,交管部門對持有上述四類駕照的駕駛人的審驗工作主要包括: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情況、身體條件情況、違法記分及記滿12分后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進行審驗。“主要是為了預防和減少涉及大中型客貨運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因為這種類型的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市車管所的工作人員解釋說。
據介紹,若審驗時發(fā)現司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滿12分(含)以上的,將當場扣留駕駛證并督促司機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交通違法記分但未滿12分的司機須參加不少于3小時的安全警示教育學習。這也就是說持有這四種駕照的司機就算是交通違法只被扣了1分,也必須去參加交通安全學習。
據悉,我市持有上述四種駕照的人數,加起來超過24萬人。不過,其中不少市民雖然持有某一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卻從來都不駕駛該車型的車。比如,有些市民的駕照,其實是由C1升級為B1的,但他開的依然是C1駕照的準駕車型。對于這部分人群的審核和管理辦法,車管所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這名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如果確實不再需要駕駛大車,可以通過降低準駕車型(如降至C1照)的方式來避免年度審驗,但有違法記錄者則必須完成今年的學習才能按規(guī)定辦理降低準駕車型的手續(xù)。
需要提醒的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到戶籍所在地交警大隊(戶籍所在地為寧波國家高新區(qū)的請到市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審驗;需要參加學習的,則到各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報名學習。其中戶籍在海曙、江東、江北、寧波國家高新區(qū)的駕駛人在寧波市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江北區(qū)育才路219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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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2012年1月—5月,寧波全市范圍內上報交通事故1162起,死亡258人,受傷1194人。其中大型客車責任事故35起,死亡8人,受傷32人;重型貨車責任事故95起,死亡37人,受傷91人;中型貨車責任事故26起,死亡8人,受傷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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