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旅客退票,又防止票販子利用退票環(huán)節(jié)倒賣火車票,明天起,替他人退火車票時,可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昨天,鐵道部發(fā)布消息,鐵路部門對實名制車票退票辦法進行了修改。按新辦法,旅客為他人辦理退票手續(xù)時,須憑乘車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如果沒有乘車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也可以憑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乘車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辦理退票。
此前的退票規(guī)定,代辦人代他人辦理退票手續(xù)時,必須使用身份證件原件,沒有原件不能退票。
旅客本人辦理退票手續(xù)時,須憑購票時提供的有效身份證原件辦理退票,對于身份證原件丟失的,可到車站公安制證處開具臨時有效身份證明后辦理退票。新退票辦法將于3月1日起實施。
針對部分旅客反映12306網(wǎng)站購票退款未及時到賬等問題,鐵路部門表示,旅客除撥打12306客服中心電話投訴外,還可利用電子郵件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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