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超速行駛、肇事逃逸、找人頂包作偽證……3月24日,寧?h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了這個如此膽大妄為的司機童某。
2012年,童某在網(wǎng)上買到一本假“駕駛證”。去年2月,童某憑著這本假證,向寧海某租賃公司租車使用。到了今年3月10日晚,童某開著奧迪車帶著女友到鄰村參加朋友的婚禮;檠缃Y束后,他開車去寧?h城,打算送女朋友回家。
童某駕車行駛到某施工路段時,突然撞上同向行駛的一輛電動二輪車。事故發(fā)生后,奧迪車內的四個安全氣囊全部彈開。兩人下車查看,發(fā)現(xiàn)奧迪車的車頭右側已經(jīng)“毀容”。
租來的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童某著急上了火。他的駕駛證是假的,保險公司不會賠償車損。情急之下,童某想到的不是報案,而是找人頂包。童某叫來了表哥柴某和朋友陳某,說好讓柴某頂包,讓陳某為柴某作偽證。
之后,頂包的柴某主動報了警,向寧?h交警大隊投案,童某和女朋友則離開了事故現(xiàn)場。不過,這場“策劃”并沒有按照童某的意愿進行。
交警勘察完現(xiàn)場后,便將柴某和陳某帶回交警大隊。期間,陳某說完編造的案發(fā)經(jīng)過便先行離開了,但柴某的言行不一還是被交警察覺。最終,柴某交代了替童某頂包的事實。而此時,被童某所撞的電動車車主楊某因搶救無效死亡。
3月11日,童某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在交代肇事事實的同時,承認自己使用的是偽造的駕駛證。承辦檢察官表示,根據(jù)我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的童某已構成了交通肇事罪里的量刑加重情節(jié)。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寧波晚報記者孔玲通訊員楊楊黃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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