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會展項目離京而去
已經連續(xù)在北京舉辦了十六屆的中國國際專業(yè)音響燈光樂器及技術展覽會2008年將離開北京到深圳舉辦。據記者了解到的消息,其離開北京的原因是,迄今為止北京的會展場館無法與會展主辦方簽定2008年的具體辦展日期及租館合同,以至于展覽會無法進行招商招展,才不得已把展會的舉辦地遷移出北京。眾所周知,大型會展活動的招商招展時間一般都在活動開展一年前就得啟動。據調查,由于相同原因離開北京的大型展覽會還有亞洲最大的釣魚用品展、五金展等等。這些情況,引起了北京國際會議展覽業(yè)協會的高度關注,并于去年和今年分別召集北京會展業(yè)內人士進行調研討論,記者就此情況對會展業(yè)多方人士進行了采訪。
兩辦通知禁限辦會展
事情起因于2005年11月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以“廳字(2005)19號文件”下發(fā)——《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從嚴控制奧運會期間及前后在北京地區(qū)舉辦全國性國際性會議和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芬:一、按照國際奧委會《奧林匹克憲章》規(guī)定,在奧運會期間及前后一周,不得在主辦城市本地、或其附近、或其他比賽地點舉行全國性、國際性重大會議活動。我有關方面已向國際奧委會做出承諾。2008年8月1日至9月23日期間,北京地區(qū)不舉辦與奧運會籌辦工作無關的全國性、國際性會議和活動。二、2008年4月30日至7月31日,要嚴格控制在北京地區(qū)舉辦全國性、國際性會議和活動。三、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統(tǒng)籌安排本地區(qū)本部門的會議和活動。
北京國際會展業(yè)協會副理事長、北京貿促會副會長儲祥銀認為,“兩辦下發(fā)的這個《通知》,對2008年奧運會期間北京地區(qū)從事與奧運不相關的大型活動的控制程度提出了明確要求!锻ㄖ芬8月1日到9月23日期間不舉辦與奧運無關的大型活動,我理解‘不舉辦’就是禁止。而從4月30日到7月31日,這3個月期間是限制舉辦大型活動!
2008年4月30日到7月31日是北京舉辦展覽的黃金時段,也是國際大展最集中的時段。業(yè)內專家分析說,據不完全統(tǒng)計,2006年在北京舉辦的展覽達400多個。如果參照這個數字,那么此間至少涉及到150個到200個,而且都是比較大的展覽會。
北京聯合大學會展研究所所長李智玲認為,首先,展會主辦方應該正確理解中央“兩辦”下發(fā)的《通知》精神!锻ㄖ分皇且(guī)定“不舉辦與奧運無關”的展會活動,也就是說,與奧運會籌辦工作有關的展會不在暫停之列。根據《通知》中“2008年4月30日至7月31日,要嚴格控制在北京地區(qū)舉辦全國性、國際性會議和活動”的規(guī)定,只能說明北京辦展會將“嚴格控制”,并不是“暫停”,真正符合需求的好的展會應該不在限制范圍內。另外,《通知》只是強調“全國性、國際性”的展會可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非全國性、非國際性的會議和活動不在受限范圍內。所謂“展會南移”,她認為應該是針對專業(yè)性比較強、行業(yè)特點比較明顯、與奧運會不相關或相關性比較差、與奧運會時間沖突比較明顯之類的展會,另外,那些展會品牌度不高、地區(qū)性、單次性的展會也應該屬于“南移”的展會范圍。
通知內容無細則和實施辦法
鑒于《通知》中兩個時間段內對禁限辦展的要求,北京會展業(yè)界人士在理解上出現較大出入,到底什么樣的會展活動在被控制范圍內,什么樣的會展活動屬于不舉辦之列,如何界定會展活動是否與奧運會有關,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會展業(yè)界人士。由于通知并未明確限制舉辦會議、活動的具體范圍和執(zhí)行標準,使會展市場主體無所適從,主辦單位至今未與場館簽訂合同、無法發(fā)出招展通知,一些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會議也難以運作。
據中國科協系統(tǒng)的一位主管會展的領導透露,他們在2008年禁限辦展時間段內準備舉辦的一系列會展活動,已經向主管部門科技部打了報告,結果沒有獲得批準,并建議他們奧運會籌備期間,最好不要舉辦會展活動,或者到外地舉辦。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展覽部總監(jiān)孫宏偉說:“現在是解決問題的時候了,兩辦《通知》沒有具體的細則和實施辦法,導致一些會展活動無法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很多人都以為是不讓在北京舉辦會展活動了。例如中國國際展覽中心的很多展會都到外地舉辦了,不僅是在控制辦展時間段內的會展走了,一些不在控制期內的會展項目也都因情況不明,離開北京到外地舉辦了。”
對于禁限辦會展活動,怎么限、怎么禁,什么活動算是限辦之列,應該把概念弄清楚,把細則弄清楚。業(yè)內人士一致認為,政府應該明確一個部門,統(tǒng)一管理,制定具體的細則和章程,哪些會展是與奧運有關的,哪些展會項目是可以保留的,應該組織相關部門研究一下。
業(yè)內反響強烈
至于兩辦《通知》的傳達范圍也很不明確,很多單位的負責人都表示沒有看到這一文件,甚至主管會展的市政府機關至今也未收到兩辦的《通知》。
目前,會展業(yè)面臨的核心問題是,2008年舉辦展會應該由誰批準。一些會展管理部門一直沒有給會展主辦方簽發(fā)2008年舉辦展會的批文。展會主辦機構普遍認為,為支持奧運,放棄《通知》中“不舉辦與奧運無關的活動”的時間段內的全部會展項目,不再考慮舉辦;但是,5、6、7三個月基本是北京會
展業(yè)的黃金季節(jié),而且《通知》的要求是限制,而非禁止,如何在這三個月中爭取舉辦部分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長期會展項目,是他們最為關注的。
受此影響的不僅包括展會主辦方,會展場館出租方也因《通知》承受了更大的壓力。有的會展主辦方找到場館租賃場地,場館因《通知》禁限要求不明確一直不敢與承租方簽約。
據了解,2008年5月至9月,北京大多數場館到目前為止均未與會展主辦方簽約,形成會展活動零計劃的局面。
例如北京國際會議中心,每年4月—9月通常辦會議數百個,2006年,6月、7月、8月、9月分別舉辦會議為64個、51個、68個、63個,但是2008年的5至9月的時間段內還沒有與任何機構簽訂會議場館租約。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每年5月到9月舉辦規(guī)模一萬平米以上的展覽項目約30個,收入占全年總收入的近一半,但是到目前為止,2008年這一時段的簽約數基本為零,展覽項目無法確認。其相關負責人說,主要原因是,因為《通知》要求不明確,場館不能保證展覽檔期可以正常辦展。
據記者了解,2008年展會的限辦期間內,北京展覽館預計減少展會11個,減少收入超過1400萬元,禁辦期內受影響展會6個,減少收入約為1000萬元,總計共減少展會17個,減少收入2400萬元,預計減少的收入占全年總收入一半。
北京展覽館有關負責人說:"面對前來簽約的展會主辦方,我們無法答復客戶屆時到底能不能辦展會。限辦期和禁辦期恰是我館的黃金檔期,在此期間所舉辦的展會全部為國際、國內影響較大的展會,其中15個展會的國際展商比例達到20%以上,口腔展、肉類展、廣電展、軟博會、金融展均在我國具有較強的號召力,同時也是亞洲或國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國際展覽會?谇徽乖趤喼抟(guī)模最大,國際前5名;北京結婚展規(guī)模為國際第四大婚慶展會;警用展為國內第一大警用設備展;電池展為亞洲專業(yè)規(guī)模最大的國際性展會。"
2008年展會的租館檔期一直無法確定。業(yè)內期待北京市能拿出落實兩辦《通知》的具體實施細則,但是到目前還沒有出臺。限辦期間舉辦會展應該找誰報批,會不會出現主管部門批準后,屆時又收回批件、不準舉辦的情況,如果出現將會造成場館、主辦方、參展商更嚴重的經濟糾紛和實際損失。這些都應該有人研究,拿出明確的說法和措施。
外流展會能否再回京
從去年起,上海、廣州、大連等城市,大規(guī)模組織業(yè)內代表到北京聯系會展主辦單位,開列種種優(yōu)惠條件,力邀專業(yè)展覽會和國際會議到當地舉辦。這些城市不斷優(yōu)化會展軟硬環(huán)境,出臺各種優(yōu)惠政策,吸引北京會展項目移師當地、留在當地。經多年精心培育起來的北京的一批品牌會展項目的主辦機構,面對外地政府拿出大筆資金補助展會,鼓勵在當地辦展辦會,本來就有些舉棋不定是否在京舉辦的展會主辦方,加上《通知》下達后,會展項目又一時難以獲準舉辦,就干脆一走了之,離開北京市場。
會展項目這一走,是否還會再回到北京舉辦也是一個未知數。有人認為,這些離京的會展項目可能會再回來,因為北京具有廣闊的市場和專業(yè)的觀眾,過了2008年的限制期,它們自然會回到北京繼續(xù)舉辦。但業(yè)內聽到的更多聲音是,這些離京的會展項目將很有可能在外地生根,因為外地城市具有越來越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huán)境,以及財政補貼等優(yōu)惠條件,地方政府對這些北京來的大展會如獲至寶,非常關注,給予鼎力支持,相信會有很大一部分會展項目不會回來了。
北京會展發(fā)展環(huán)境持續(xù)惡化
北京會展業(yè)一直受到很多瓶頸的限制,首先是會展場館太小的問題長期以來得不到解決,一些大展不得不分期舉辦,或者不得已離京,尋找更好的辦展場館。另外就是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一直以來業(yè)內頗有微詞,例如對于國際性展會進行場館消毒問題,業(yè)內人士呼吁了一兩年,也不見有太多進展,這次又趕上兩辦《通知》原則限制,北京市政府態(tài)度不明,措施遲滯。業(yè)內人士認為,北京會展業(yè)發(fā)展環(huán)境在持續(xù)惡化。
一位場館負責人表示,2008年是國際會議的一個最好的商機,很多國際組織愿意到因舉辦奧運而國際知名度越來越高的北京召開會議,來看一看奧運舉辦地,感受奧運風采。由于《通知》的限制,迫使這些國際會議到上海、廣州等地舉辦。況且,會展市場是有延續(xù)性的,為了保持項目的穩(wěn)定性,會展活動一般都會在固定的地方舉辦。雖然《通知》內容提到的是控制不等于是禁止,但是在控制的原則下,由于沒有細則、沒有具體措施,其結果是誰也不敢來北京辦會展了。在"惹不起還躲不起嗎"的心態(tài)下,會展機構紛紛走出北京,去尋找新的落腳點,實是一種無奈,是否也是一種必然呢?北京市所積極倡導的"一切為了奧運讓路",自然體現了首都顧全大局的胸懷和犧牲局部利益的氣度,但是,人們不禁會想到:奧運過后呢?我們是否做好了為了奧運會而犧牲北京會展業(yè)的思想準備?
業(yè)內人士呼吁,時間刻不容緩,有關部門如能及時出臺《通知》的實施細則,盡快付諸行動,則還有可能挽留住一些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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